重庆师范大学 地理与旅游学院,重庆400047
本文运用定量分析法研究“营改增”对旅行社利润的影响,测度“营改增”前后旅行社利润的变化。结果表明:①一般规模纳税人的旅行社在交通运输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7.07%,且能够获得相应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下,企业利润增加。②小规模纳税人的旅行社将预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.06%~41.8%的范围内,企业利润增加。这不仅有利于旅行社企业更清晰地认识“营改增”对旅行社的利润影响,也为旅行社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好地迎接“营改增”全面改革提供重要的依据。
张婷,张述林,高宏鑫 .“营改增”对旅行社利润影响的估算研究 [J].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,2014,(4):172-176